“不知道贼还在不在里面?我如果就这么进去了,贼会不会杀了我?”梁风信很害怕,但他的双脚,却不由自主地,向家门口走去。
一步,两步,慢慢地接近了!手要碰到门边了!
“会不会只是养父回来了?或者是我真的忘了关门?”梁风信安慰着自己,给自己壮了壮胆。但他心里的另一个声音又告诉他:“这绝无可能!”
有那么一瞬间,梁风信感到门里面会突然钻出个鬼来。不过,这种错觉,很快被他抛在脑后。
仿佛过了一个世纪那么久,梁风信终于走到了门口,心下一狠,把半掩着的门,推开。
看到家里面的景象,梁风信差点惊叫了起来!
一个女人,一个他不认识的女人,正俯身躺在门后的地板上。在她的右手边,还掉落着——
一把手枪!!!
“她是被人杀死在这吗?怎么没有血?凶手会不会还在屋子里,在等着我?”梁风信怕极了,他只想立刻逃走,大喊大叫,把邻居和保安给引来。
但是他的双脚,就像是扎了根,动弹不得。他的喉咙,就像是被什么人扼住了,发不出声。他是怕极了!怕到动不了,也发不出声!
“有——人——吗——”梁风信向着家里面,沙哑地哭喊着,因为太过害怕,他的声音,竟像鬼哭一样。
没有人回答他,四周寂静,只有他心跳和呼吸的声音。
他不知道哪来的胆子,一伸手,把大厅的灯,给打开了。
家里亮了起来,这令他得以看清楚地上女人的样子。
这女人留着一头半长不短的头发,散开覆盖在头部。她的双眼紧闭,脸上,化着很浓的妆,那粉末,好像随时都会掉下来似的。她上身穿着黑底白袖的短袖衬衣,下身穿着一件黑色短裙。她的腿上,套着两条黑丝袜,脚上穿的,只是两只普通的运动鞋。如果不看她的鞋,她倒穿得像宾馆里的服务员。
梁风信四处看了看,确定家里没有别的异常了,便把牛肉饭放下,蹲着身子,伸出右手,搭在了这女人左手的脉搏上。
“还好,人还活着。”梁风信想着。她注意到,这女人的左手,似乎还抓着什么,只是一时间,没空去查看。
梁风信特别喜欢看黑丝美腿,只是他一直没机会,真实地摸一下。这女人的身材,本身就挺苗条的,穿上黑丝后,一双腿,特别地诱惑人。梁风信本来挺害怕的,可看着这女人的美腿,又摸了几下,他不知道怎么地,就觉得很兴奋,胆子也跟着大了起来。
梁风信捡起了地上的手枪,把家里的所有灯,都开了起来,每个房间,都检查一遍,确定没有人藏着。检查房间的时候,梁风信还想像自己是个探员,学着电影里那些人的样子,双手提着手枪,威风而谨慎地搜查着每一处。检查完了,梁风信回到了大厅,把家里的大门关上。
女人仍然躺在地上一动不动,看来是昏过去了。
“怎么办?要报精吗?”梁风信想着。报精,梁风信是不敢的。在他印象中,平等国的精察,和黑社会是差不多的东西,梁风信十分怕他们,所以能不找精察,就不找精察。
没有办法,还是得自己解决。梁风信去了养父的房间,从一个抽屉里,拿出三副手铐来。这手铐,是养父的玩具。养父是个老色鬼,经常召ji女。梁风信并不知道养父的手铐具体是怎么玩的,他只当跟小孩子的玩具,是一个东西。
虽然主要作用是拿来玩的,不过这手铐,是金属的,是真实能用的,不用钥匙,是解不开的。梁风信拿着手铐,把女人的双手,铐在她的背后,再把她的双脚也铐上。最后用剩下的一副手铐,连接起了手铐和脚铐。这女人被这么一铐,可就彻底动弹不得了。
梁风信之所以要把这女人锁住,主要还是害怕。这女人带着手枪,闯入了他的家,明显不是什么一般人。万一她醒来之后,要对梁风信不利,那该怎么办?所以还是先铐住,以防万一。
梁风信这时候才把女人的左手打开,发现她手里拿着的,只是一个模样古怪的钥匙。
“她就是用这东西,开了我家的锁?”梁风信想着,“这女人难道是个贼?可是有贼会带枪,还昏倒在别人的屋子里吗?”
梁风信把这女人的鞋脱了,抱到了养父的床上,放好。
“原来女人的脚,是这样的手感。”
这女人并不是很重,但梁风信的力气并不大,他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这女人抱上床。
“喂……你醒一醒!”梁风信拍了拍这女人的脸,试图将她拍醒。但这女人却没有什么反应。
“她不会死吧?要不要送她去医院?”梁风信心里想。要是这女人因为梁风信没送她去医院,而死掉的话,那梁风信岂不是成了间接的杀人凶手了?
但要真把她送到医院,梁风信却又不敢。他今天受了惊,现在只想待在,温暖的小家里,不想再到外面去,受着社会的风和雨。再说了,这女人带着枪,又被自己铐着,精察说不定都会来查看情况。一想到可怕的精察,梁风信更不敢打救护车的电话了。
梁风信摸了摸这女人的脸。虽然她化着很浓的妆,但看得出来,底子应该还是不错的。真要把这么一个送上门来的美女送走,梁风信会觉得很舍不得。
“先放着吧,等你醒来后,再问清楚你是谁。”梁风信心想。这时候平静了下来,梁风信又开始注视着女人的黑丝袜。
“她醒来之后,我再想摸她,可就麻烦了,倒不如趁现在,摸个痛快。”梁风信脸上露出了孩子似的快乐笑容。
“我也能像那些高富帅一样,摸到女人了啊。”梁风信感到很痛快,他以前连女人的手都没摸过,心中一直很羡慕那些拥有漂亮女朋友的人。虽然他现在还是没女朋友,但至少可以偷偷地摸这个女人了啊。他抱着这个女人的膝盖,贪婪地用脸和手,使劲地摩擦着她的腿。
因为三个手铐的缘故,这女人的腿,没法伸直,只能曲着。梁风信摸了一阵,觉得过足了瘾,又开始想到去女人的身上搜搜,看看能不能找到她的身份证。
他把这女人身上的每个口袋都翻了一遍,终于在她短裙内侧的口袋里,找到一个钱包。他把这钱包打开,里面只有几十块钱,和一个u盘,别的什么也没有了。
“真是的,出门都不带身份证。钱也这么少,比我还穷呢。”
养父出去旅游了,留给梁风信一张银行卡。这张银行卡里面,有几千块钱。但是,养父说,为了防止梁风信一下子把钱花光,他每个星期只能从银行卡中取出250块钱。
风市,消费水平比经济欠发达的地区要高,梁风信的午餐晚餐,都是吃便宜的快餐,各要15元钱。加上早餐的钱,每个星期,单单吃饭,就要245元左右,250块钱真的就只够温饱而已。好在电费水费什么的,都会从养父的账户里扣,不然的话,梁风信连生活的钱都没有了。
养父自己花钱的时候,大手大脚,但是在梁风信身上,一点不舍得多花,毕竟不是亲生的啊。但就算这样,梁风信身上,总还有一两百块的钱,比这女人,还有钱一点。
“你到底是谁呢?进我的家,是想干什么?又怎么会,晕倒在这里?”梁风信轻声地向这女子问道,她当然不会回答他。
想了想,梁风信决定看看u盘的内容,说不定会有什么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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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步,两步,慢慢地接近了!手要碰到门边了!
“会不会只是养父回来了?或者是我真的忘了关门?”梁风信安慰着自己,给自己壮了壮胆。但他心里的另一个声音又告诉他:“这绝无可能!”
有那么一瞬间,梁风信感到门里面会突然钻出个鬼来。不过,这种错觉,很快被他抛在脑后。
仿佛过了一个世纪那么久,梁风信终于走到了门口,心下一狠,把半掩着的门,推开。
看到家里面的景象,梁风信差点惊叫了起来!
一个女人,一个他不认识的女人,正俯身躺在门后的地板上。在她的右手边,还掉落着——
一把手枪!!!
“她是被人杀死在这吗?怎么没有血?凶手会不会还在屋子里,在等着我?”梁风信怕极了,他只想立刻逃走,大喊大叫,把邻居和保安给引来。
但是他的双脚,就像是扎了根,动弹不得。他的喉咙,就像是被什么人扼住了,发不出声。他是怕极了!怕到动不了,也发不出声!
“有——人——吗——”梁风信向着家里面,沙哑地哭喊着,因为太过害怕,他的声音,竟像鬼哭一样。
没有人回答他,四周寂静,只有他心跳和呼吸的声音。
他不知道哪来的胆子,一伸手,把大厅的灯,给打开了。
家里亮了起来,这令他得以看清楚地上女人的样子。
这女人留着一头半长不短的头发,散开覆盖在头部。她的双眼紧闭,脸上,化着很浓的妆,那粉末,好像随时都会掉下来似的。她上身穿着黑底白袖的短袖衬衣,下身穿着一件黑色短裙。她的腿上,套着两条黑丝袜,脚上穿的,只是两只普通的运动鞋。如果不看她的鞋,她倒穿得像宾馆里的服务员。
梁风信四处看了看,确定家里没有别的异常了,便把牛肉饭放下,蹲着身子,伸出右手,搭在了这女人左手的脉搏上。
“还好,人还活着。”梁风信想着。她注意到,这女人的左手,似乎还抓着什么,只是一时间,没空去查看。
梁风信特别喜欢看黑丝美腿,只是他一直没机会,真实地摸一下。这女人的身材,本身就挺苗条的,穿上黑丝后,一双腿,特别地诱惑人。梁风信本来挺害怕的,可看着这女人的美腿,又摸了几下,他不知道怎么地,就觉得很兴奋,胆子也跟着大了起来。
梁风信捡起了地上的手枪,把家里的所有灯,都开了起来,每个房间,都检查一遍,确定没有人藏着。检查房间的时候,梁风信还想像自己是个探员,学着电影里那些人的样子,双手提着手枪,威风而谨慎地搜查着每一处。检查完了,梁风信回到了大厅,把家里的大门关上。
女人仍然躺在地上一动不动,看来是昏过去了。
“怎么办?要报精吗?”梁风信想着。报精,梁风信是不敢的。在他印象中,平等国的精察,和黑社会是差不多的东西,梁风信十分怕他们,所以能不找精察,就不找精察。
没有办法,还是得自己解决。梁风信去了养父的房间,从一个抽屉里,拿出三副手铐来。这手铐,是养父的玩具。养父是个老色鬼,经常召ji女。梁风信并不知道养父的手铐具体是怎么玩的,他只当跟小孩子的玩具,是一个东西。
虽然主要作用是拿来玩的,不过这手铐,是金属的,是真实能用的,不用钥匙,是解不开的。梁风信拿着手铐,把女人的双手,铐在她的背后,再把她的双脚也铐上。最后用剩下的一副手铐,连接起了手铐和脚铐。这女人被这么一铐,可就彻底动弹不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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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风信这时候才把女人的左手打开,发现她手里拿着的,只是一个模样古怪的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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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女人的脚,是这样的手感。”
这女人并不是很重,但梁风信的力气并不大,他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这女人抱上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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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醒来之后,我再想摸她,可就麻烦了,倒不如趁现在,摸个痛快。”梁风信脸上露出了孩子似的快乐笑容。
“我也能像那些高富帅一样,摸到女人了啊。”梁风信感到很痛快,他以前连女人的手都没摸过,心中一直很羡慕那些拥有漂亮女朋友的人。虽然他现在还是没女朋友,但至少可以偷偷地摸这个女人了啊。他抱着这个女人的膝盖,贪婪地用脸和手,使劲地摩擦着她的腿。
因为三个手铐的缘故,这女人的腿,没法伸直,只能曲着。梁风信摸了一阵,觉得过足了瘾,又开始想到去女人的身上搜搜,看看能不能找到她的身份证。
他把这女人身上的每个口袋都翻了一遍,终于在她短裙内侧的口袋里,找到一个钱包。他把这钱包打开,里面只有几十块钱,和一个u盘,别的什么也没有了。
“真是的,出门都不带身份证。钱也这么少,比我还穷呢。”
养父出去旅游了,留给梁风信一张银行卡。这张银行卡里面,有几千块钱。但是,养父说,为了防止梁风信一下子把钱花光,他每个星期只能从银行卡中取出250块钱。
风市,消费水平比经济欠发达的地区要高,梁风信的午餐晚餐,都是吃便宜的快餐,各要15元钱。加上早餐的钱,每个星期,单单吃饭,就要245元左右,250块钱真的就只够温饱而已。好在电费水费什么的,都会从养父的账户里扣,不然的话,梁风信连生活的钱都没有了。
养父自己花钱的时候,大手大脚,但是在梁风信身上,一点不舍得多花,毕竟不是亲生的啊。但就算这样,梁风信身上,总还有一两百块的钱,比这女人,还有钱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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