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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了来了!”城门口的骚动让房顶上的众人发出一阵呼声,秦轲和张明琦之间的对话也被迫中断。秦轲移开目光,低声对自己道:“平心静气……咱不跟这种人赌气。”
  至于这样一句心里暗示能起到多少作用,只有天知道。不过当他把视线投入到城门口之后,他也确实很快就忘记了这烦心事儿。
  武阳门为了迎接两国的使团,早在几个时辰之前就已经闭门不再允许任何人进出,尽管百姓少不了怨声载道,但毕竟迎接两国使团是荆吴之颜面,如果到了两国使团到达的时间,等待着他们的却是拥挤、混乱,并且夹带着猪屎臭味和人臭脚丫子味的大门,只怕这两国使臣会怀疑荆吴是有意怠慢。
  届时,只怕麻烦不小。
  “门开了!”阿布发出惊叹声的同时,小心翼翼地斜眼看了一眼秦轲的表情,发现他并没有因为争吵而有什么异样,也就哈哈笑了声,“听说沧海和长城那边的人身上都留着北方古蛮族的血,长得三大五粗,打仗的时候还会把自己的图腾画在脸上,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秦轲回忆师父留下的书籍,跟建国尚短所以没有太多讯息的荆吴不同,沧海虽然也是新起之国,但毕竟在北方已经盘踞很久,自然也有关于他们的一些典籍。
  说到沧海的风土人情,据说早些年那边曾经因为稷朝覆灭而分裂出十八个部族,这十八个部族为了争取水草最丰沛的土地,相互争斗不休。
  尽管他不知道那位沧海国主曹孟是怎么做到把这样分裂的十八部族收归麾下,但相比较荆吴当年吴国这些有商谈余地的士族而言,那边的人更多信奉的是刀剑,要把这股力量凝聚起来,绝对不仅仅只是嘴皮子几句话那么简单的事儿。
  鸿胪寺的官员已经在门口严阵以待,与这城内的百姓不同,他们身负着接待两国使团的使命,而沧海长城两支使团同时进城,可以说是荆吴外交上少有的事情。
  按照古礼,鸿胪寺不光是得安排好使团入城的一应事宜,这使团入城之时的“入城礼”更是重中之重。古代圣王在国都开城迎接当初的蛮族部族,用了帝朝三千乐师和五千舞女,天下震动,蛮族感动于圣王的友好,最终奉圣王为“天可汗”,从此滋扰边境的蛮族也成为了帝朝良善之民。
  而这一次建邺城迎接两国使团,鸿胪寺花了数月时间筹备,许多鸿胪寺的官员甚至是整月“过家门而不入”,最终也整合了整只歌舞团,只等着在关键时刻表现出荆吴对两国和平诚意。
  秦轲看得仔细,有一个满头鹤发的老者立于官员中央,一身衣冠一丝不苟,面容肃然,不怒自威,尽显鸿胪寺“不卑不吭”的威仪。
  正是不久之前问他“射义”的黄汉升。
  “紧张什么?”看着身旁鸿胪寺的官员神色之间有些慌乱,黄汉升低声喝道,“我荆吴接待两国使团,虽不可怠慢,但也不能弱了气势。要让人家知道,我荆吴乃礼仪之邦,以礼相待是我国的诚意,但赤诚并非卑躬屈膝。”
  听到黄汉升略带威严的声音,鸿胪寺的官员顿时平静下来,似乎是找到了主心骨,所有人眼神平视前方,恭敬却不失风度,迎着那马队挺直了脊梁。
  “进来了!”小千指着大门口激动道,就连带着一脸哭相艰难想把一张桌案搬上楼顶的小伙计都扭头看了过去。
  秦轲嘴唇紧闭,心脏的迅速跳动却暴露了他心中的震惊。城门外的马队终于缓缓进发,带着“沧海”和“木”字样的大旗在最前方,由两位神情平静的骑手并排高举着。
  微风吹动大旗,上面的图案也在阳光下璀璨发亮,似乎想要从大旗中迸溅出来。
  沧海字样的背后是一头青色猛虎,当仔细盯着观察,秦轲甚至感觉那头猛虎正在张开血盆大口,对着山林咆哮。而木字的后面则是一面盾牌,尽管看起来并不怎么起眼,但却自有一股酷烈之气从中而出。
  “是曹氏家族和木氏家族的家徽啊。”阿布赞叹道,“曹孟在沧海建国之后,定下家徽为青铜猛虎,隐喻的是他麾下那横扫天下几近无敌的虎豹骑。”
  “木氏是怎么回事?”秦轲问道,“不是长城使团吗?”
  “长城只是我们这些人的称呼而已,实际上长城从来没有宣布称王,自然也就没有国号。”阿布指了指道,“相比较曹氏家族的青铜猛虎家徽,木氏家族的徽记更是了不起,据说这个徽记源于当年上古圣王死之前,为了表彰木氏家族在长城抵御凶兽,换得天下太平的牺牲,于是把自己年轻征讨天下时候用过的盾牌赐予了木氏先祖,意思夸赞他们是百姓之盾。木氏先祖就以此为家徽,传到今天,已经数千年。”
  尽管在这样有些炎热的天气之下,举旗的骑兵盔甲里的衣服早已经被汗水打湿,额头更是分布着无数细密的汗珠,但他们没有任何怨言,甚至就好像感受不到身体上的不适,策马向前。
  他们的皮肤在常年的暴晒下变成小麦一般的棕色,身形健壮,骨骼宽阔,每个人几近七尺之高(约1.9米)。相比较建邺城里高不过是六尺上下,平均更是只有五尺多的南方人来说,他们并肩而行就好像是两座宝塔。
  而他们胯下的马匹更是膘肥体壮,相比较秦轲见过的马匹,它们可以高出一头甚至更多,呼吸粗重,马蹄铁与砖石地板碰撞之间,宛如要摩擦出火星。
  这样的马匹在战场上一旦发起冲锋,几乎就是血肉形成的洪流,不论是怎样的方阵,只怕都会在他们的身躯下被碾碎吧?
  “真是可怕。”秦轲低低叹道,“这就是沧海和长城的马种?”
  阿布点了点头:“也正因为有这样的马种,沧海才能拥有那样整编的重甲骑军‘虎豹骑’。”
  说到这里,他面色露出几分尴尬来,“我荆吴的青州鬼骑、墨家的黑骑与之并列成为天下三大骑军,但说到底,是因为沧海在立国之后,虎豹骑已经很多年都没有离开过沧海境内,已经很少有人清楚虎豹骑的真实战力。但早在几年前,沧海以一万虎豹骑冲击墨家的五万武卒方阵,不光大获全胜,更杀得武卒尸横遍野仓皇逃窜,那一战就足以让天下震动了。”
  “一对五,还大获全胜?”秦轲惊讶道。
  “你没有见过重甲骑兵在正面战场冲锋的样子,对于他们来说,就连箭矢都很难起多少作用,步兵的阵形在他们面前简直不堪一击,当他们碾过阵形,留下的只有枯骨。”阿布眼神里流露出几分神往,但很快又红了脸,“哦,其实我也没见过,这个是长恭哥告诉我的。前几年他还想过组建重甲骑兵,但最终还是没做。南方虽然富庶,打磨盔甲未必做不到,但一身盔甲下来至少几十斤,加上马铠,普通的马匹根本跑不起来,就算是那些好马,跑上几里路也已经大喘气了。”
  秦轲点了点头,但眼神闪烁之间,心里那股热血却慢慢冷了。
  对于战场,他并不像是阿布那般有所向往,他仍然记得当年逃荒时候的场景,军队像是狂潮一般席卷了所有的地方,逃荒的饥民在箭雨之中像是稻草一般排排地倒下,父亲抱起了跑不快的他,用自己一生最快的速度亡命奔逃。
  如果不是父母亲在奔跑中摔进了一处用以抵挡马匹的壕沟,只怕他在那时候就死了。等到喊杀声终于在马蹄声中停止,他们一家从堆满死尸的壕沟中爬出,乌鸦落在兀自矗立的旗杆上,尸体就像是山一般堆砌成了一座血肉的长城。
  极致的安静,就如同遍地的死亡。
  秦轲晃了晃脑袋,不去想那些,继续看向城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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