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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云兰见她不错,就把她介绍给了刚满二十踏实肯干的小叔子吕小成。两人一拍即合,处了俩月,今儿才上门介绍给刘秋菊夫妇。
  “对不住了大嫂,没撞着你吧?”吕小成嘿嘿一笑,嘴里说着道歉的话,眼睛却一眨不眨眼的盯着叶小玲,直看的人家羞红了脸蛋,结结巴巴的喊了刘秋菊夫妻俩,这才满意的让大家入座。
  到这个时候,周燕还不明白就是傻瓜了,直直盯着张云兰那平坦的肚子问:“表姐,你怀孕了?”
  张云兰羞涩的点点头:“已经三个月了,先前怕胎不稳一直没跟你说。现在过了三月,差不多稳了,这才告诉大家。你不会怪我吧。”
  周燕摇摇头,奶奶怀孕是好事,自己怎么会怪罪她?周燕只是觉得奶奶怀孕的太快,结婚三月就怀三月,难道是刚结婚那两天就中了奖?该说吕大成英勇过人好呢,还是她的灵泉有奇效好呢?
  不管是哪种,周燕心里都替奶奶高兴,就着吕大成专门找人换的老白干连喝几杯,酒劲儿一上来走路直打窜儿。
  吕大成不得已,和张云兰一起把她送回她家,帮她煮了碗醒酒汤给她喝了,扶她上床休息,又帮她锁好门,两人这才离开周家。
  他们俩走后没多久,周燕胃里难受的厉害,昏昏沉沉的从床上爬起来,想去隔壁洗手间吐一会儿。忽然听见院子里有什么东西落下来的声音,她怔了怔,以为自己听错了也没多想,跑去洗手间吐的昏天暗地。
  她进洗手间没几秒,在她身后紧锁的房屋门,无声无息的打开,一道漆黑拉长的身影透过屋里的灯光,缓缓向她行进……
  “呜——呜!”此时京市某军队驻扎地宿舍二楼里,高凯歌从炉子上拎起翻滚鸣叫的开水壶,转身的时候,不知怎么地,手上的开水壶落地,发出剧烈的呯声响,涧了他一身的热水。
  住在他隔壁屋的许三听见动静过来,见他屋子里水雾缭绕,地上洒了一摊水,正冒着热气。他手上还烫出了几个亮澄澄的水泡,却站在原地,眉头紧锁的盯着那摔在的烧水壶没啥反应。
  许三急忙走进去,“团长,你这是搞啥?好好的怎么把开水壶掉在地上了?你不是那种粗手粗脚的人啊。我看看你手严不严重,哎?都烫红了,全是水泡!赶紧去医疗室擦点药膏以防感染!”
  “许三,你认识我多少年了?”医疗室里,高凯歌一边任由军医给他上药包扎,一边问许三。
  “十年,还是八年?记不清了,你问这个做什么?”
  “上次我把烧水壶掉在地上,是在你弟弟死之前。”高凯歌笑了笑,笑容无比苦涩。
  “你是说……周围有人要出事?”许三沉默许久才说话。
  高凯歌从他包里抽出一根烟到鼻子边闻了闻,神情恍惚:“不知道,刚才眼皮跳的厉害,一不留神就把水壶洒了。”
  许三拿走他手里的烟,点燃猛吸一口,而后缓缓吐出烟雾:“实在不行,挨个打个电话问问,尤其是你小对象那边。”
  高凯歌目光沉了沉,“葛家巷附近没有机关单位,电话打不过去。我也不知道她们街委的电话号码,这会儿她已经下班,只有等她上班了才能打电话。”
  许三点点头,跟着他回去宿舍楼,一路无话。只在高凯歌上楼的时候说了一句:“当年的事情我不怪你,你别草木皆兵想多了,兴许就是你手没拿稳,热水壶才掉在地上。”
  高凯歌点点头,眼底有东西在隐隐翻滚,到底没说什么,转身回到宿舍。
  锁好门,拉上窗帘,高凯歌就着满是绷带的双手,打开写字台上下面抽屉,从里面掏出十几封颜色不一的信封来。
  都是周燕写的,每封信都洋洋洒洒的写了一大堆,全是纪录她的日常点滴生活。今天吃什么,穿什么,隔壁邻居又折腾了些啥,厂里哪个姑娘和哪个小伙儿处对象……
  清秀的字迹,淡淡的叙述,没有任何亲昵的字句,高凯歌却爱不释手,只要有空,都会拿出来翻翻看。
  他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了,从军十六年,没日没夜在腥风血雨里穿梭,从没想过自己有一天,会一个女人驻足停留,萌生了退伍专业的想法。
  从第一次在医院见到她起,见她毫不犹豫的出手惩治占她便宜的男人。那时候他便觉得惊奇,这个年纪小小的姑娘与一众人吃亏闷声不吭,想保住名声的姑娘完全不同,胆子大的让人忍不住担忧。
  不知道世态炎凉,人心险恶吗?那种情况下,如果他不出手,吃亏的只能是她!
  后来听叔叔说她住在乡下,父母早亡,是奶奶把她拉扯大。他这才明白,没有父母的教导,不谱人事,也难怪她胆子这么大,初生牛犊不畏虎啊。
  再后来,在金三角再次见到她,见她蹲在那破旧的船舱,护崽子似的保护着她身后的亲人。那时候他便想,她究竟是怎样养成这样的性格?她以后会嫁给什么人,才能包容她这胆大包天的性子不被别人欺负?
  直到今年在南昌市她家门外,看见她穿着一身旧衣,头发蓬乱的泼出一盆水来,他觉得好笑又心疼。
  当从他婶婶高太太嘴里听闻她自己那多年从未蒙面的娃娃亲对象时,他除了震惊不信之外,心里更多的,是一种前所未有的欣喜。
  怕自己突然出现吓着她,他一次次悄悄的跟踪在她身后,观察她的日常。发现她除了吃就是穿,整天傻呵呵没心没肺的样子,连隔壁朱家的混小子偷看她洗澡都不知道。
  一连几日都是如此,还狐假虎威的吓唬人家,完全不知道自己已经成了别人眼中的一块好肉,只等到合适的机会就把她一口吃掉。
  看得他心烦气闷,替她解决了问题,以为她会发现蛛丝马迹,顺着过来找他感谢他,顺带他好跟她说娃娃亲的事情。
  谁知道一天、两天……这人不但没动静,反而去厂里上班了,他无可奈何,只能亲自上门。
  再后来他们处对象后,看见她毫不避讳的穿着那些诱人的睡衣,总是有意无意的和他亲近,甚至留他住宿,还有两人肢体接触时那些心动旖旎的点点滴滴……
  他离开之后总会翻来覆去的想起,很想呆在她的身边,将她揉碎在自己的身体里。但现实无奈,他无法轻而易举的离开军队,对她的思念也就越发绵长。
  尤其今天掉热水壶,他每次掉热水壶,身边总有人会出事。在军中,他亲近的人都在身边,由他看着应该出不了什么大问题。
  唯二担心挂念的,便是远在国外的高教授夫妻,还有在南昌市又懒又心眼大的她。
  虽说隔壁牛春花的儿子被他收拾过,可那那小子看她的眼神总是不对劲儿。他很担心,他不在的期间,那小子使什么手段,她一不小心中招。
  可两人隔了一千多里,坐火车最少要两天的时间,他有任务加急,脱不了身。心里就算再怎么焦急如焚,也只能等到明天天亮打电话确定过后再做打算。
  一夜筋疲力尽,做了无数个梦,梦里的内容都是反复重复着,周燕浑身是血倒在血泊里,挣扎向他爬来,眼睛瞪大如铜铃,嘴里尖声叫喊着:“你为什么不来救我?为什么?!为什么?!!”
  他被吓醒,偏头外面已经天光大亮,他一个激灵翻身爬起来,鞋袜都不穿,就着昨天睡皱的衣裳跑去通讯部踹门打电话。
  通讯室值夜的小李被他吓了一跳,抬头看是他惊讶不已。
  平时高凯歌最注重外表,每天衣裳穿的干净整洁如直松,浑身上下连个褶子都没有,连头发都被整理的一丝不苟。可今儿光着一双大脚丫子就过来,头发还乱糟糟的像个鸡窝,神情难得一见的紧张,看来是有大事发生。小李当下不敢怠慢,忙帮他拨通电话号码。
  高凯歌接过来,听见对面传来接通的声音,急忙问:“周燕同志在吗?我是京市第七旅第二团团长高凯歌,有要紧事找她,请问她在吗?”
  电话那头是个女同志接的,一听高凯歌的来头不敢怠慢,忙客气的回答:“周燕啊?她没来上班。今儿是她成为正式会计的第一天,昨儿她去她表姐婆家吃饭了。应该是喝多了迟到了,高同志您要是急着找她,我帮您转接她家所在的街委,让她们帮你去周家喊她可行?”
  “行,麻烦你了。”高凯歌皱着眉头道了谢,周燕那人他还算了解。她懒归懒,但特别守时,从不会迟到早退。
  就算成为正式工心里高兴喝了酒,以她那生怕迟到被人抓住把柄引来无数麻烦,逼着自己必须守时的性子。她一定会给自己煮醒酒汤,强迫自己清醒起床的。
  所以周燕迟到本就不正常。高凯歌不知为何,心里隐隐约约有种不好的感觉。
  第59章 059
  此时京市某家属院里, 高依兰坐在扶手椅子上, 手里拿着电话筒, 听见对面的声音, 冷艳的嘴角微微勾了起来, 而后放下电话站起身,施施然的走出屋子。
  屋外是敞亮的客厅, 装潢风格走典雅风格, 柔软的地毯,米色的沙发,漂亮的水晶吊灯,复古的家具,处处都透出一股典雅和温馨, 与高依兰冷艳的气质很不搭配。
  “妈,您今天心情好像很好?”秦琴坐在西式纯白方形餐桌上泡茶,见她脸带笑容走过来, 有些惊奇的递给她一杯茶, “福建特制的武夷岩茶, 今年新炒制的, 味道清清淡淡,妈你尝尝合不合口味。”
  “嗯, 不错,是新茶。”高依兰坐下, 左手端茶,姿态优雅的浅喝一口, 感受但唇齿间那清新的茶香,满意的看向她,“琴琴有心了,妈已经替你打点好了一切。很快,你就是高家未来的少夫人。”
  这话说得莫名其妙,但秦琴知道她在说什么,不安的站起身替她续茶,小声说:“妈,阿凯哥哥找到了他的未婚妻,而且已经和那姑娘心心相印,我觉得我们不该强求……”
  “你懂什么!”高依兰面色一冷,目光如利刃看着她道:“你和他从小青梅竹马,论家世,论容貌,论才情,你都是他最好的选择!一个乡下野丫头,一个建国前说着玩的婚约,怎么能成真!高凯歌他就是一时猎奇心重,觉得外头的野花比家花香。只要把这颗碍眼的野花铲除了,他迟早会回到你的身边!”
  那咬牙切齿,近乎扭曲的神情,看得秦琴心有余悸,不由自主的低下头默不作声。
  从很小的时候母亲高依兰就一直灌输她要嫁给高凯歌的思想,那时候她不明所以,只是单纯的觉得阿凯哥哥好看,为人又很好,不会轻易欺负女孩儿,自愿和他一起玩耍。
  待大了些,高凯歌越长越帅气,她虽然对他有好感,但也觉没有到要想霸占他,和他结婚的地步。顶多觉得他是个很好的小伙伴,一个可以结婚的好对象,跟他一直保持着一段距离。
  后来她上了大学,周遭都是芊芊学子,爱慕她的人不少,她也对其中一个容貌家世方方面面都不错的男同学动了心。
  两人甜心蜜意的处了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母亲突然出现他们两人约会的图书馆里,近乎发狂的在图书馆里大吵大闹,逼着她和那人分手。
  她看着向来优雅大方的母亲一下变得歇斯底里,赤红着眼睛,对着她的对象又抓又挠的癫狂模样,直接吓坏了。
  她从小到大都是乖乖女,对父母的意愿从没有反抗过,那次也不列外。她不忍心让含辛茹苦养育她多年的母亲变成疯女人,强忍着心疼眼泪和那人分了手,转而向木乃伊一样将一颗心全放在高凯歌的身上。
  他爱吃什么,讨厌什么,又喜欢什么书籍物什,她都铭记于心,每次都看他的眼神随机应变。
  十年多来,她一直按照母亲的吩咐,对高凯歌示爱讨好,从最美好的二十岁年华,生生蹉跎步入中年。
  她不知道现在的她,究竟是爱着高凯歌,还是因为母亲从前在高伯伯身上没实现愿望,转而强加在她身上的执着癫狂,一直苦撑到现在。
  说实话,当从气急败坏的母亲嘴里听说高凯歌和别人好上了,她心里除了一些小小的失落,更多的释怀解脱。
  她是真心祝福高凯歌能找到自己的幸福,那样她也能摆脱母亲心魔,开始自己新的人生。
  可现在母亲那令人心悸的表情语言,她不用想就知道母亲肯定失去理智做了什么不好的事。一时左右为难,犹豫再三后,偷跑出院,给在军区的高凯歌打了一通电话。
  “喂?高团长吗?不好意思让你久等了。我们去周燕同志家里敲门无人回应,问过周遭的邻居都说今天没见过她。我们还联系上了周燕同志的表姐,她让我们翻墙进院进里面查看,发现周燕同志所住的房间有许多血迹和打斗过的痕迹……”
  高凯歌呼吸一窒,握住电话的手情不自禁的颤抖起来,电话那头传来拨动声响,想来是在转接电话。
  很快秦琴那绵软的声音响起来,“高凯歌,我知道我说这话你会恨我,但是我良心过意不去,不得不说。我妈刚才跟我说了一起子莫名其妙的话,我猜她对你未婚妻做了什么,才会跟我说那些话。你现在快让人帮忙查查我妈最近的动向,接触过什么人,希望能帮到你,也希望不要太晚。”
  高凯歌脸一沉,心中的不详感从未如此强烈,他重重的挂断电话,转身大步跑回宿舍,一脚踹开许三的房门:“她出事了,你带人去查蒋家,就以违反军纪,以权谋私的由头,把人给我往死里整!”
  “好!我现在就去。”许三见他脸沉得都能滴出水里,心里跟着一沉,立马爬起来迅速穿好衣裳,见他扭头就走,急忙探头问:“你去哪?南昌市太远,等你坐火车过去黄花菜都凉了!赶紧去求老爷子,让他给你弄架直升机过去!”
  高凯歌身形一僵,没有回头。
  许三叹气:“虽说军中的直升飞机屈指一数不过五架,要为了私人之事动用直升飞机,是绝对会被有心党/派抓住把柄大做文章。但人命关天,你总要试一试。你不会眼睁睁的看着小周同志去死吧?”
  “她不会有事。”高凯歌说完,又幽冷的补了一句:“以最快的速度控制蒋家,逼问高依兰究竟把她怎么了?如果她出了什么事,我要整个蒋家为她陪葬!”
  此时,周燕正蜷缩在空间灵泉里,任由温暖的灵泉浸泡全身,却觉得一股股冷意像是已经穿透骨髓,冻的她牙齿上下打颤,不由自主的窝在灵泉一角窝处,怔怔的看着灵泉血红一片,以及自己胸口上一道深入见骨,被灵泉泡得有些发白的伤口发呆。
  她记得昨天她去表姐婆家吃饭喝多了,回到家里想起床到卫生间吐一吐来着,等她吐完,一回头,就看见一个蒙着面的黑衣人站在她身后,露出一双凶狠的眼睛,阴测测得看着她。
  她心下一惊,本能的觉得危险,下意识要闪身回空间躲避。没想到那人出手迅速,力气极大,几乎瞬间握住她的手腕,而后一把寒光熠熠的匕首插进了她的胸口。
  剧痛瞬间传遍全身,鲜血从她胸口喷洒出来,洒了那人一脸血。她吃痛狠狠把那人推开,那男人被她重重推到在地,跟没事儿一样又如弹簧一样,马上弹起来冲向她,
  “别白费力气了。”那个男人阴狠一笑,手伸过去,粗暴的拽住她的头发,将她一把拉了过来,抽出插在她左胸上的匕首,准备第二次刺她。
  生死关头,她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从剧痛反应过来,一把抓住那个男人的胳膊,使用蛮力把他重重摔倒在地,而后就着他手里锋利的匕首,把他胳膊往前一拧,狠狠的割断了他的喉咙。
  那个时候她的思绪已经渐渐涣散,失血过多导致她半跪在地上大口喘着气,她来不及想什么,忽地听见院中又传来脚步声。
  她几乎下意识的就闪身进了空间,用尽自己最后的力气,挣扎着爬进灵泉昏厥了过去。
  世界进入一片黑暗,她感觉自己身体忽冷忽热,在一片看不见的汪洋里沉沉浮浮,连思考的能力都没有,就这么脑子一片空白随波逐流。
  浑浑噩噩到不知身处何处的她,是被冻醒来的。艰难的撑起眼皮,才发现眼前是一片光明。
  因为工作繁忙,她很久没来打理空间的菜地。于是里面的瓜果藤蔓疯长,到处都被绿色植被覆盖。许久未曾摘收的南瓜西瓜大的跟一头牛似的,原本拇指大小的辣椒长成手腕粗大小,红彤彤的点缀在整个空间的绿色植被上霎是好看。地里还有碗口大小的粉白豆角花朵,长得像巨型蘑菇一样的银耳挂在空间边缘的树上……看起来像爱丽丝梦游仙境一样,美得不可思议。
  她眼睛一眨不眨的看了许久,以为自己是在做梦,或者死了到天堂才看到这副景象,可胸口那撕裂般的疼痛不断提醒着她。她还活着,被人用匕首刺进心脏半寸,她依然奇迹般的活着。
  昨夜临死之前,她报着死马当作活马医,试一试的想法爬进灵泉,因为灵泉一直有修复伤口的神效。却没料到,灵泉不但可以修复伤口,居然还有起死回生之效。
  周燕看着自己胸口那泡白了的狰狞伤口,还有被她血染得血红的灵泉,心里哭笑不得。
  都说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她这样都没死,看来老天爷是想让她亲自收拾想杀她的人呢。
  就是不知道她得罪了哪路神仙,居然趁她之危,在她喝醉之际下手,想来已经在暗中跟随观察她许久了吧。
  其实从她决定上班开始,就一直感觉有人在跟踪尾随她。但她仗势着自己有随身空间和自身蛮力,把那些鬼鬼祟祟的人没放在心上。
  她在这个时代的身份背景,就是一个一穷二白的乡下姑娘,除了脸蛋身材好点之外,根本无处可取。她想不明白,有什么人会每天大张旗鼓鬼鬼祟祟的跟随她,又什么都不做。
  直到今天受这么重的伤,她才觉得自己智商堪忧,心大的可以。要是早点把这些事情解决了,她至于受伤险些没命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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